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59号)要求和衡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 2020 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20]41号)等文件精神,经我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现就我市2020年春季第三批开学年级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明确开学时间。全市小学四、五、六年级于5月5日开学,小学一、二、三年级和特殊教育学校于5月6日开学。各校开学期间,需做好分类分批、错时错峰,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二、合理调整教学时间。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小学各年级可通过增加周课时、调减周末等方式补足教学课时,但须保证师生每周至少休一天,具体补足方式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各学校暂停期中考试、全校性运动会、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等聚集性活动。 三、合理计算线上教学课时。因疫情延迟开学期间开展的“停课不停学”线上课程教学,各中小学校应将课时据实合理计算到本学期课时总量和教师的课时量。 四、合理安排假期时间。各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暑假放假时间不早于7月24日。 五、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衡阳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