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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衡阳公安交警致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访问人数:629  新闻作者: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24-2-25 17:21:23
 

亲爱的同学和家长朋友们:
    寒假结束,新的学期即将开始,学生的出行安全始终牵动着交警蜀黍的心,孩子平安、健康、快乐的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随着社会的进步,大家在享受交通便利的同时,一些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上升,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全面提高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意识,远离事故伤害,衡阳公安交警提醒大家出行需注意:

    @家长朋友们
    1.有序停车、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安全驾驶。驾驶车辆接送学生,请您务必选择安全地点停靠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叮嘱学生依次、有序上下车辆。夜间停靠请及时开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请勿在行车道、人行横道、急弯陡坡等路段停车接送学生。对于新生以及不熟悉学校周边道路的家长,一定要提前规划出行时间、路线,做好开学前交通出行准备。学校周边设置有限时停车路段、泊位以及护学通道,请家长停车时严格按照允许停车时间和路段位置停放,服从现场交警指挥,尽快驶离,不得长时间占用临停泊位及通道,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2.集中精力安全行车,切勿分心驾驶。在接送学生途中,家长要时刻保持精力集中安全行车,驾驶过程中不得有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接听、拨打电话或者其它分心驾驶的行为,不得向车外抛掷物品,不得在不安全路段上下车。行经学校周边路段时,请您减速慢行,注意观察交叉路口情况,随时准备制动,以免发生意外。
    3.驾乘人员要系好安全带,骑乘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家长既是监护人又是驾驶人,不要让未满12岁的孩子在汽车副驾驶位置乘坐,同时在车辆行驶前,应当率先系好安全带并督促乘车孩子规范使用安全带。为了孩子乘车安全,请您为12岁以下儿童自觉安装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下车前,驾驶人应观察周围有无过往车辆行人,确保安全时再打开车门以免开车门时不慎造成危险。骑行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的家长,请在骑行时,保证您和您的孩子均佩戴好安全头盔。
    4.切勿危险驾驶,拒绝交通违法。接送学生上下学时,要谨慎安全驾驶,坚决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逆行、不酒驾、不闯红灯,拒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自觉抵制“黑校车”,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5.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违规违法为学生购买和提供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上学、放学。同时,交警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一经发现学生违法骑行电动车、摩托车依法暂扣车辆,并通报至学校。

    @小学生们
    1.安全文明步行。上下学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不要翻越隔离护栏,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做“低头族”。
    2.文明有序乘车。同学们在乘坐公共汽车时,应当在线路站牌候车点候乘,等汽车停稳后,依次排队上车;不要在车厢内推搡打闹,避免摔倒;不要将头、手、胳膊伸出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刮伤;不要向车窗外抛洒垃圾杂物,下车后请勿从车前穿行。
    3.未满12周岁不上道路骑自行车。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需年满12周岁。年龄符合的同学在骑行过程中,要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驶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骑车载人,不与机动车并行,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更不要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双手离把,手中持物,互相追逐等,以免发生危险。
    4.骑行电动自行车务必戴好安全头盔。年满16周岁的同学若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请务必佩戴好安全头盔,它在必要时能起到缓冲、吸收部分撞击能量,保护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
    5.知危险会避险,提高安全意识。同学们在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要遵守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指示标志通行,不得分心浏览任何电子设备。同时,不得穿越、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此外,同学们还应注意,平衡车、滑板车、溜冰鞋不可作为代步交通工具在道路上使用。


    @中学生们
    1.部分学生骑行电动车、摩托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
    2.电动车、摩托车虽快速、便捷,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稳定,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3.部分学生性格较为冲动,骑行电动车、摩托车一般车速很快,远远超过电动车、摩托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4.部分学生骑行电动车、摩托车经常搭载其他同学,或者不好意思拒绝其他同学要求搭乘的请求,导致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了危险性。同时,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交通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5.部分学生骑行电动车、摩托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急速拐弯、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6.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7.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摩托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不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容易造成严重后果。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孩子安全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孩子健康快乐成长,请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培养孩子形成良好交通安全意识,言传身教,做孩子的榜样。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孩子营造安全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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